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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坚分局原局长孙鸿鸣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至2023年,孙鸿鸣在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武坚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接受辖区范围内企业老板宴请;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等。2021年至2022年,孙鸿鸣每年违规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购物卡作为春节福利,相关费用由辖区内企业承担。孙鸿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孙鸿鸣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8月,孙鸿鸣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7万元。


宝应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王亮违规礼问题。2019年至2021年,王亮在担任宝应县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提货券。2023年5月,王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州广陵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凌京京违规受礼问题。2017年和2018年春节前,凌京京在担任广陵新城财政所所长、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2023年3月,凌京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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