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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响水县人民政府原县长单永红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19年春节前,单永红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购物卡等折计9.5万元。单永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单永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亭湖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吕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18年春节前,吕锦先后多次收受时任新兴镇党委书记陈某某、时任新洋经济区党工委书记姚某某二人(已另案处理)所送的现金、购物卡以及高档香烟等折计2.1万元。吕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吕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滨海港工业园区应急管理中心原主任王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2年5月10日晚,王亚违规接受辖区企业宴请。当晚,王亚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3年12月,王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个人餐费予以收缴。

射阳县粮食购销公司党委委员、购储部主任、开发区分公司主任耿东贤违规领取加班费、违规报支私人车辆维修保养费等问题。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耿东贤违规领取兼职单位千秋粮食管理所、鲍墩粮库等加班费、福利费共计6.5万余元;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耿东贤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发区粮库报支其亲属车辆保养、保险费等共计2.3万余元。2024年3月,耿东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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