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警钟长鸣 纪检干部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熊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熊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熊剑简历

  熊剑,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进贤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11月至2018年7月,历任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干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地情资料处副处长、副处级纪检员,江西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副处级纪检员;

  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9年6月至今,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21-11-03 11:31:00


日前,省纪委省监委对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熊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剑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知纪违纪、执法犯法,在组织核查时频繁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心无敬畏,打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旗号,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热衷经营“朋友圈”,主动寻求“被围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由老板付费的旅游安排;纪律规矩意识缺失,不按要求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搞钱色交易;以权谋私,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熊剑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肆无忌惮,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给党的事业造成恶劣影响,应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熊剑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熊剑简历

  熊剑,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进贤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11月至2018年7月,历任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干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地情资料处副处长、副处级纪检员,江西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副处级纪检员;

  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9年6月,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1-2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