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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的通报

海城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对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部署。春节假期将至,必须以严抓不放的实际行动落实新部署新要求,推动新一年作风建设实现良好开局。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海城市教育局党务干事刘生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5年至2021年,刘生会在先后担任市第五中学校长、市后英实验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受该学校教师的礼金,合计11.18万元;违规多发放补助费,合计0.77万元。刘生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刘生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海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尚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年至2023年,尚策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工作期间,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总价值合计8.592万元。尚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尚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二年)、政务降级处分。

上述2起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当前这种严的氛围还不适应,仍然胆大妄为、我行我素。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市委、市纪委一以贯之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也释放了无论职务高低,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就要坚决处理谁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力戒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时刻绷紧纪法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制度执行,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既要严于律己、以身示范,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提醒、及早惩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通报精神,从思想认识、政治担当、作风表现等方面深入开展检视剖析,切实增强抵制“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紧盯风腐交织、由风变腐问题,密切关注“不吃公款吃老板”、“外出培训搞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乱发钱物、违规吃喝、收送电子红包等背后的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不收手不收敛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坚持深化风腐同治,既以案看“风”,又以“风”挖案,不断压缩腐败滋生空间。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同向发力,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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