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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颜崇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颜崇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颜崇建简历

颜崇建,男,汉族,1967年5月生,重庆云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8月至1998年7月,先后在成都市青羊区文家中学校、东城根街小学、区教育委员会工作;

1998年7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副主任、成职幼教科科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2009年12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成都市青羊区府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综治委主任;

2016年12月至2021年11月,历任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历任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2022年8月至今,任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成都市纪委2023-07-10


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颜崇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颜崇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伪造证据、串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亲清不分,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颜崇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成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颜崇建开除党籍处分;由成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清廉蓉城 2024-05-1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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