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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纪委 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以案示警教育功能,严防“节日病”,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东坡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余鹏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3年,余鹏在担任青神县青城镇党委书记、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6.3万元以及价值16.26万元的高档烟酒、贵重礼品。此外,余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余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彭山区财政评审中心原主任袁远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8年,袁远在担任彭山区财政评审中心主任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白酒16瓶、香烟4条。此外,袁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袁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洪雅县将军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雷泽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雷泽全在参加培训班期间,多次违规参加周边景点旅游,并以差旅费的名义报销培训和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共计1.5万元。2023年9月,雷泽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丹棱职业高级中学校原校长李志忠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9年至2022年,李志忠在担任丹棱职业高级中学校校长期间,安排下属通过虚增课时、制作虚假资料的方式违规向学校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发放补贴,共计24.46万元。其中李志忠违规领取2.46万元。此外,李志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0月,李志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部分党员干部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是隐形变异、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典型。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绷紧纪律之弦,筑牢自律之堤,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坚决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既盯四风顽疾,又盯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开展违规民间借贷、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项整治,严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隔空送礼问题,牢守元旦、春节节点考点,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督查,精准发现、严肃查处各类“节日病”,持续净化节日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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