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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纪委原副书记、原监察厅厅长徐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四川省纪委原副书记、省原监察厅厅长徐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徐波简历

徐波,男,汉族,1954年9月生,湖南益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1月至1978年9月,在重庆市扳钳工具一厂工作;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四川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年7月至1985年7月,在四川省委第二党校哲学教研室任教、任副主任;

1985年7月至1986年7月,任四川省团校副校长;

1986年7月至1997年8月,历任四川省委第二党校哲学教研室副主任、副教育长、副校长;

1997年8月至2001年1月,任泸州市委副书记;

2001年1月至2006年3月,任泸州市委书记;

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任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年5月至2007年7月,任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08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委巡视办主任;

2010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省委巡视办主任;

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任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任四川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10月,退休。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原副书记、原监察厅厅长徐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改制、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徐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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