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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襄阳市纪委监委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正风肃纪,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樊城区太平店镇原党委书记、樊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彭邦军履行属地安全生产职责不力问题。

2022年11月14日,樊城区太平店镇采光瓦厂发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彭邦军作为太平店镇党委书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厂安全生产状况情况不明,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双扫”活动中未实现全覆盖,未督促加强小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使该厂处于安全生产监管盲区。2023年6月29日,彭邦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并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二、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国斌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

2019年11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襄州区连山泵站污水直排问题。张国斌作为整改落实具体负责人,未按要求及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而后,虽经督办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但方案制定不够科学,未进行专家评审;组织整改验收工作走过场,未按要求邀请环保部门参与,违反验收程序自行组织验收;整改工作推进不力,降低销号标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水质问题。2022年7月,国家暗访组对连山沟水体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氨氮超标,将该问题在2022年警示片中再次披露,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8月15日,张国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老河口市原土地管理局地籍科科长任天龙在政务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时任地籍科科长任天龙未尽审核填报职责,为村民李某同一套房屋分别于1995年、1997年,办理了两个不同产权人土地使用证,并引发民事纠纷,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9月,任天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宜城市龙头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李华锐在群众信访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21年12月,宜城市龙头街道七里花园社区居民张某某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公开该社区八组土地征收清表工程招标信息资料。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安排李华锐负责答复。李华锐在长达半年时间中未对张某某反映的合理诉求予以书面答复。2022年6月,张某某以龙头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为由向宜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龙头街道办事处被判决行政行为违法,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6月5日,李华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五、保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警长张中华不及时移送问题线索问题。

2022年4月至8月,张中华在负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醉驾问题线索比对核实和移送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导致16名酒醉驾党员干部未及时移送,相关人员未及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023年7月20日,张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是对自身职责认识不够、定位不清、履职不力,有的是落实上级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懒政怠政,有的是对群众利益和诉求忽视漠视,究其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动摇,服务意识淡薄,履职本领不足,导致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能担当。

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既是贯彻落实主题教育工作的具体实践,也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向优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自查和排查结合、查处和警示教育同步开展,一体推进“查、改、治”,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干事创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自我警醒,增强服务意识和履职本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深挖彻查背后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及时开展容错纠错、打击诬告、澄清正名工作,营造鼓励担当作为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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