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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 汲取教训严防“灯下黑”

12月27日上午,北京市召开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集体警示谈话。

警示教育大会以《北京市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拉开序幕。看着一个个熟悉的“身边人”沦为“片中人”,2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受触动。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但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缺乏责任担当,不敢动真碰硬。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燕山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某某长期不履行监督责任,同级监督成了“同流合污”。

身为纪检组长,李某某从未在党组会上提过意见。在原分局“一把手”张新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出台违背中央精神的“土政策”时,他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无条件盲从。面对张新等人公然违背党中央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重大决策部署、违规审批企业资质等明显问题,他视而不见,袖手旁观,导致张新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

北京市纪委监委办公厅原二级调研员刘某某的违纪违法问题,让在场人员深受警醒。因工作性质,台下不少干部与她打过交道,“她平时人缘挺好,真是没想到!”

刘某某接受请托,利用自己的“好人缘”,通过营造“偶遇”机会和不经意间的“随口一问”,5年里打听案情十余次,对审查调查工作造成干扰。在讲述自己收受同学好处费帮助打听案件进展时,刘某某泣不成声:“打开盒子看到钱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地雷、手榴弹,随时可能爆炸。”

“这些案例,有的涉及纪检监察权行使,有的涉及廉洁底线,有的涉及责任落实。无论哪个方面出问题,结果都是对纪检监察权威的严重损害。”播放警示教育片后,北京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从正反两方面与大家交流,通报典型案例,一一点人、点事、点评,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北京市纪委监委持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加大审查调查力度。记者了解到,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17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76人。该市纪委监委做好案例剖析工作,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在线索处置或案件查办后,向机关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市管企业纪委制发工作建议,推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今年8月,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北京市纪委监委制定“六项要求”——要对党绝对忠诚,不要口是心非;要执纪执法为民,不要以案谋私;要敢于善于斗争,不要回避矛盾;要依纪依法履职,不要擅权行事;要自觉接受监督,不要口大气粗;要严守保密纪律,不要跑风漏气。随后出台意见,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违反“六项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推动干部监督落细落实。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接受监督。”北京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牢记“三个务必”,坚持“三严三实”,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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