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委原常委、区纪委原书记、区监委原主任刘海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海涛简历
刘海涛,男,汉族,1978年10月生,黑龙江绥化人,1998年4月参加工作,200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1992.04—1995.06 绥化地区商业技工学校学习
1995.06—1998.04 待业
1998.04—1998.08 绥化地区公安局巡警大队巡警
1998.08—2000.11 绥化地区公安局前进派出所外勤民警
2000.11—2002.11 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刑警大队重案队侦察员
(1999.08—2002.06中央党校函授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2002.11—2006.09 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2002.07—2005.06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6.09—2008.12 绥化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员
2008.12—2012.07 绥化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2012.07—2014.07 绥化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
2014.07—2017.08 绥化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2017.08—2017.09 绥化市纪委副处级纪律检查员
2017.09—2017.12 绥化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纪律检查员
2017.12—2019.05 绥化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纪律检查员
2019.05—2019.06 绥化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负责人、副处级纪律检查员
2019.06—2019.11 绥化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负责人、四级调研员
2019.11—2020.12 绥化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2020.12—2021.03 绥化市北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候选人
2021.03—2023.03 绥化市北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2023.03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3-05-07 )
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绥化市北林区委原常委、区纪委原书记、区监委原主任刘海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海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借用管理单位人员;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泄露尚未公开的纪律审查信息;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案件办理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钱款,涉嫌受贿罪;为帮助他人在案件办理上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款,涉嫌行贿罪;为帮助企业在工程项目承揽上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企业负责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款,涉嫌单位行贿罪。
刘海涛身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背离纪检监察干部职业操守,执纪破纪,执法犯法,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帮助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泄露案件信息、借用管理单位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海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海涛简历
刘海涛,男,汉族,1978年10月生,黑龙江绥化人,在职大学学历,1998年4月参加工作,200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绥化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纪律检查员;绥化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主任、四级调研员;绥化市北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2023年3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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