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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学习平台七条措施

湘宣电〔2019〕44号


为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建设,进一步破除学习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就规范省内网络学习平台制定如下措施:

一、防止过多过滥。除“学习强国”湖南学习平台、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包括市州分院)学习平台(含移动客户端App和微信公众号)、如法网、红星网、“红星云”外,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以党员干部群体为主要受众,以时事政治、理论政策、党史党建知识为主要内容,具有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功能的学习类网页、移动客户端App和微信公众号。今后,未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再建此类网络学习平台。

二、用好“学习强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14号)精神,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青年大学生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先进思想文化,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

三、不搞强制注册。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尊重个人意愿特别是老党员、文化水平较低的党员的意愿,不得强制党员干部下载学习类App、关注学习类微信公众号、参与各类网络答题活动,不搞层层加码,不得用下载量和注册数来考核基层组织党建工作。

四、规范管理考核。网络学习平台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习管理和考核制度,除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外,不得硬性指定学习任务,不得硬性规定学时学分,不得搞积分排名,防止变“学习”为“刷分”,切实减轻党员干部学习负担。

五、改进用户体验。网络学习平台运营部门要针对党员干部对象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顺应移动互联网和全媒体时代的传播特点,加强策划和信息供给,以更加优质、更加丰富、更具吸引力的信息内容和更加智能便捷的服务,强化用户黏性,让党员干部乐于学、善于用。

六、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与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并根据有关要求实行积分互认,使党员干部的学习渠道更加便利化、学习内容更加多样化、学习评价更加常态化。

七、加强安全防护。网络学习平台主管和运营部门要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和技术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内容安全、技术安全、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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